




桃園市兒童網站114年度小桃子資訊教育推廣活動
徵件類別規劃 一、徵件類別與參選作品規格 (一)電腦繪圖 1、依據徵選主題,以電腦繪圖軟體(任一種繪圖軟體皆可以,不得使用圖庫創作),作品須 為原創作品,不得以AI進行創作,上傳檔案格式限png或jpg,解析度1024*768像素。 2、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1篇作品。 3、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(網路發表、部落格發表 不在此限),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稿活動或補助申請。 4、參選作品須以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(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)。 (二)程式設計 1、依據徵選主題說明與程式版本,以圖形化程式語言(如Scratch),輔以圖形與文字完成 設計創作,檔案格式需與公告版本相容。 2、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1篇作品。 3、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(網路發表、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), 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。 4、參選作品須以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(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)。 (三)數位說故事 1、依據徵選主題進行原創故事創作,一律不加背景配樂,參選者以手機或個人電腦等進行錄製, 時間長度以3分鐘為限,檔案格式為MP3格式(128-320 Kbps),參選者每人每期按就讀年級限投 1篇作品。 2、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過之作品(網路發表、部落格發表不在此限), 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件活動或補助申請案。 3、參選作品須以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(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)。 二、參選資格與徵選方式 (一) 參選資格與限制 1、參選資格:桃園市公私立國中、國小學生。 2、每徵件類別每人限參選1件作品(依照就讀年級與主題投稿),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加徵稿 活動。 3、參選作品限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者,並不得抄襲、模仿、改編自外國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, 違者自負相關責任。 (二)徵選組別與資格對象 1、電腦繪圖 (1)中年級組(小學3~4年級) (2)高年級組(小學5~6年級) (3)國中組(國中7~9年級) 2、程式設計 (1)中年級組(小學3~4年級) (2)高年級組(小學5~6年級) (3)國中組(國中7~9年級) 3、數位說故事:國小低年級組(小學1-2年級) (三)徵選方式 1、報名方式:依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小桃子資訊教育推廣活動網站 (http://tyckids.ymps.tyc.edu.tw/)提供之註冊使用者功能完成網路註冊, 參賽者逕將作品上傳至網站。 2、徵選主題與時間:每期主題公告於網站,共分2期,截稿時間分別為 每年5月31日及11月30日止(按:每期實際徵件日期由教育局網站公告實施)。 三、評審遴聘與評分標準 (一)評審遴聘: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遴聘專家評審,負責參選作品主題擬定與評審 相關事宜。 (二)評分標準 1、電腦繪圖:「構圖意象」佔40%、「色彩結構」佔40%、「電腦工具應用」 佔20%。 2、程式設計:「創意性」佔40%、「完整性」佔30%、「技巧性」佔25%、 「創用CC標示」佔5%。 3、數位說故事:「主題結構完整性」佔50%、「創意趣味」佔40%、「技術」佔10%。 四、獎勵辦法與評選公告 (一)獎勵辦法 1、依「電腦繪圖」、「程式設計」、「數位說故事」3類,各組評選佳作20名,每名 致贈禮券新臺幣300元整。 2、各組參選作品若未達20件,獎項則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;另若作品未達一定水準, 亦得經評審裁定減少佳作數額。 (二)評選公告 每期作品於截稿次月(每年6月、12月)完成評審並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,將入選 佳作名單暨獎勵送請各校轉頒,並公告入選名單暨作品於網站;獲獎之投稿作品無條件 提供教育用途使用(創用CC授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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